中國臺灣網11月6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,臺南市警局一名43歲的溫姓警察,涉嫌連續性侵同居女友7歲及10歲幼女長達兩年時間;全案經臺南地檢署偵結後,在今(6)日提起公訴。
  根據瞭解,涉案的溫姓警察離婚後和女友同居,兩年前開始利用同居女友不在家機會,對當時年僅7歲及10歲的兩名幼女施以性侵。兩名女童遭性侵後因害怕遭毆打、責罵,而長期隱忍不敢告訴母親。
  直到同居女友小女兒出現行為異常,並經常以各種理由不願回家後,經學校老師追問才得知這起不倫案情,並立即通報社工單位進行處理。臺南市警局於上個月開始對全案展開調查,溫警在到案後被檢方聲押獲准,並於今日完成偵結起訴。(中國臺灣網 高旭)  (原標題:臺灣一警察性侵同居女友兩名幼女 分別為7歲及10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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